耶路撒冷会议与加拉太书 — 张大卫牧师


Ⅰ. 耶路撒冷初代教会的救恩

耶路撒冷会议记载于新约《使徒行传》第15章,在整个初代教会历史中具有深远意义并构成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点。它的核心争议在于:“外邦人如何参与救恩?”以及“是否必须遵守律法(特别是割礼)才能得救?”这并非单纯的教义之争,而是从教会诞生之初就存在的“犹太传统的连续性与福音普世性之间的冲突”的戏剧性体现。耶路撒冷会议由保罗、彼得、雅各等核心人物共同参与,最终得出的结论是:“外邦人与犹太人一样,唯独借着主耶稣基督的恩典而得救。”这也进一步确立了基督教信仰的根本定位。后来在教会历史中,宗教改革再次重申了“唯独恩典、唯独信心”的精神,这一结论可以说是早期的重要里程碑。张大卫牧师始终致力于将耶路撒冷会议所揭示的救恩论核心信息,原原本本地应用于21世纪的教会与宣教现场,并在他的讲道、著述、植堂以及神学院的各项事工中一以贯之地展现这一原则。

耶路撒冷会议之所以召开,直接原因是保罗和巴拿巴在外邦地区(加拉太、小亚细亚、安提阿等)传福音时所遭遇的具体冲突。外邦人基督徒接受福音并悔改归主之际,一些出身于犹太背景的基督徒主张:“要得救,必须先受割礼并遵守律法。”在旧约时代,割礼无疑是象征以色列民身份的绝对标志,是摩西律法所指示的所有礼仪中最重要的核心制度,强调了“与上帝立约之子民的归属感”。然而在保罗和巴拿巴的宣教工场上,他们深切体会到,若将犹太传统不加区分地强加于外邦人,不仅会严重损害“福音的自由”,也有可能直接阻断福音的传扬之门。当问题越演越烈时,教会的核心领袖便聚集在一起,正式讨论此事。

在《使徒行传》15章6节记载:“使徒和长老聚会商议这事。”在此次会议上,他们激烈争辩的焦点是:“外邦人若要得救,遵守律法和受割礼是否不可或缺?或者说,唯独相信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与复活,就足以成就救恩吗?”当时的初代教会中,许多成员是从犹太教转而信仰基督教,因此他们的文化、宗教习惯与礼仪都十分深固,认定“遵行旧约律法才是敬虔、遵从上帝之最优方式”是再自然不过的想法。割礼更是这一传统的典型标志,因而“若外邦人也要真正分享救恩,就必须与以色列民经历同样的过程”的说法,并非出人意料。

但保罗、巴拿巴以及积极推动外邦宣教的初代使徒都坚定持守“救恩全然基于主耶稣基督的恩典,只要人凭信心领受,就能得赦罪与新生命”这一福音的真谛。他们的强调点并非蔑视或废弃律法,而是坚决主张“救恩的本质”在于耶稣基督的十字架,而非律法本身。换言之,割礼与遵守律法绝不可能成为得救的前提和条件;旧约所预表的真正“义”已经在耶稣里得以成全。正如保罗在其书信(特别是《加拉太书》和《罗马书》)中所阐明的,“因信称义”的思想使初代教会越出犹太教的边界,将福音扩展到普世世界,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在会议过程中,彼得曾举了哥尼流的例子(参《使徒行传》第10章)。尽管彼得自己是犹太人,但在哥尼流一家身上所彰显的圣灵工作,让他亲眼见证了:“上帝已经为他们敞开救恩之门,并借着圣灵的浇灌予以印证。”这从根本上动摇了“必须先通过某些礼仪行为(例如割礼、洁净礼等)才能获配领受圣灵”的观念。哥尼流及其家人在未受割礼、未遵守律法的前提下,就已得了圣灵的恩赐。这件事昭示着“上帝毫无条件地邀外邦人进入救恩”。彼得因此强力呼吁:“我们与外邦人又有什么不同?上帝既已允许的事,人怎能用自己的传统去阻拦呢?”紧接着,他作出了那句决定性的宣告:“我们得救,乃是因主耶稣的恩,和他们一样,这是我们所信的。”(徒15:11)这里的“我们”指犹太裔的使徒与信徒;“他们”或“那些人”指外邦人。换言之,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,皆同样借着耶稣基督的恩典而得救,这一共识至此得到彻底确立。

最终,在会议结尾,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雅各(耶稣的兄弟)回顾了《以赛亚书》、《阿摩司书》等旧约先知书中已有的预言:“必有外邦人求告耶和华的名,归向上帝。”他强调上帝应许要“重新建立大卫倒塌的帐幕”,其中也包含外邦人的归入。会议最终决定,不必强加律法的重担于外邦信徒,只嘱咐他们遵守“四项禁令”(远离祭偶像之物、血、勒死的牲畜和淫乱)。这“四项禁令”与生命、圣洁及远离偶像崇拜紧密关联,也是当时外邦文化中颇为普遍的恶行或宗教习俗。换言之,虽然得救是纯粹依赖恩典与信心,但蒙恩之人也应守住上帝的圣洁道德标准。这一“平衡”可以理解为:救恩本身完完全全是神的恩典;但既然已经得救,就应在生活中表现出对上帝圣洁伦理的持守。

张大卫牧师评价耶路撒冷会议为“教会史上第一次公会议”的范例,理由在于:当时的教会领袖不仅着眼于“解决冲突”,更明确宣告了福音的核心本质——“救恩不是源于人的行为,而是唯独基于上帝的恩典与耶稣基督代赎的死和复活,以及人对此的信心。”这就是耶路撒冷会议留给教会的最大遗产。如果会议结论与此相悖,那么基督教可能会继续局限在犹太教的少数派支流之中,难以向外邦世界广泛伸展,福音的普世性恐会遭受严重挫伤。然而,正是通过耶路撒冷会议的决定,使教会能够举起“无论犹太人还是希腊人,凡在基督里的人都得以自由得救”的福音大旗,贯穿整个历史时期不断向前迈进。

这种“救恩论的普世性”在后来的宗教改革中通过“唯独恩典(Sola Gratia)、唯独信心(Sola Fide)”精神得到再确认。当路德、加尔文等人批评罗马天主教的功劳论与形式主义时,他们所强调的正是“若没有上帝的恩典,人根本无法得救;在人的完全无能中,唯独凭信心才能来到上帝面前”的真理。本质上,他们呼应的正是耶路撒冷会议时代初代教会已经确认的救恩原则。张大卫牧师在这一历史脉络中指出,耶路撒冷会议为宗教改革思想及21世纪教会共同体奠定了持续不断的“福音根基”。而当这个根基受到动摇时,教会便容易立刻陷入“形式主义”或“世俗主义”的陷阱,他对此提出严正警告。

那么,耶路撒冷会议所规定的“四项禁令”在当今应当如何适用?在当时的背景下,外邦人常吃的食物多是“在外邦神庙献祭过的肉”,或者带血或未放血的肉食;性道德沦丧(放纵或淫乱)在当地文化中也很普遍。在这样的背景中,使徒才会告诫外邦基督徒:“不再敬拜偶像,不可纵容暴力或轻贱生命的行为,远离淫乱。”从根本上说,这是在强调:即使得救完全是出于恩典,但“已蒙救恩之人理应遵守起码的圣洁和伦理”。张大卫牧师对此强调:“救恩与伦理密不可分。”假如教会以“唯独恩典”为名纵容放荡,就等于丧失了初代教会在耶路撒冷会议所立下的宝贵原则。

总之,耶路撒冷会议带来的最根本信息可归纳为两点。其一,“救恩并不在乎律法,只靠恩典与信心才得以成全。”其二,“蒙恩得救的信徒必须弃绝偶像崇拜、淫乱以及轻视生命的文化与习俗,追求上帝的圣洁。”唯有这两大支柱取得和谐平衡,教会方能成为完整的福音共同体。张大卫牧师称之为“同时建立福音自由与群体秩序之路”。也就是说,在反对律法主义的同时,务必让这自由不致变成对伦理责任的忽视,而以“基本的圣洁”为追求。此后保罗的书信也延续这一“耶路撒冷会议的传统”,在《加拉太书》中尤其作了更详尽的阐述。

张大卫牧师通过《使徒行传》中关于耶路撒冷会议的记载,引导我们反思教会如何在犹太背景与外邦背景之间,真正实现“普世(大公,ecumenical)”的精神。无论教会进入何种时代、何种文化背景,“唯独恩典与信心”始终是救恩论的核心,而在道德与圣洁的基本原则上,必须保持忠诚与坚持。若有任何教派或传统背离了耶路撒冷会议的决定,将“割礼”——或与之类似的强制性仪式——施加于外邦信徒身上,那就等同于自我关闭福音之门。耶路撒冷会议那句“不可难为那归服上帝的外邦人”(徒15:19)的宣言,在21世纪仍然适用。张大卫牧师反复传递的信息就是如此;而《加拉太书》则更明确地阐述了其中包含的“救恩自由与伦理圣洁”的真谛。


Ⅱ. 《加拉太》和《罗马书》看律法恩典的

耶路撒冷会议的决定,与使徒保罗的神学密切相关。保罗的诸多书信中,尤其是《加拉太书》,直接处理了“割礼问题”,并对重新背负律法之轭的倾向作了严厉警告。在加拉太地区的教会中,有些信徒在接受了保罗传讲的福音之后,因受某些犹太主义者影响,开始动摇:“为了得救是否必须受割礼?”保罗对此极度重视,并在整封《加拉太书》中严词宣告:“若割礼成为得救的必要条件,那基督的十字架就毫无意义了。”

在《加拉太书》第2章,保罗提到他曾上耶路撒冷,与“有名望的人”会面,并让他们确认自己所传的福音。有学者认为,这正与《使徒行传》第15章的耶路撒冷会议是同一事件。保罗在《加拉太书》2章9节提到,雅各、矶法(彼得)、约翰向他“行相交之礼”,表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们公开承认保罗所传“给外邦人的福音”,也就是“无需割礼,仅凭信心就能得救”的教导。随后在《加拉太书》2章11节以后,保罗又提到彼得(矶法)在安提阿时所引发的冲突,再次说明在耶路撒冷会议之后,“割礼派”与外邦信徒之间的紧张关系依然十分敏感。保罗借此事例强调,必须杜绝任何损害福音本质的“律法主义”态度。

对保罗而言,律法本身是圣洁且良善的。但律法只能揭示并使人意识到罪,却并无赦罪或拯救之力。他在《罗马书》第7章坦言:“若不是借着律法,我就不知何为罪。”也就是说,律法是照出我们败坏本性和罪行的“镜子”,同时扮演昭示审判与死亡宣告的“师傅”角色。然而,能亲自赦免罪并赐与永生的,唯独耶稣基督。保罗在《罗马书》3章28节断言:“人称义是因着信,而不在乎遵行律法。”《加拉太书》3章24节他又把律法比作“引我们到基督那里的训蒙师傅(蒙学教师)”,明确指出律法的职能是“引人归向基督”,并非“达成救恩的终极目标”。

因此,加拉太地区的教会若打算“重新背起律法的轭”,实质上意味着对基督藉十字架所成就之完全救恩的部分否定。保罗在《加拉太书》5章1节高声宣告:“基督释放了我们,叫我们得以自由,所以要站立得稳,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。”这里的“奴仆的轭”指的就是律法主义,与彼得在《使徒行传》15章10节所说“这是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”完全一致。信徒应当脱离靠律法而得救的思想,转向“凭信心与依靠圣灵得以称义的自由”。这正是保罗神学的核心要义。

然而,保罗和彼得并不是要把律法视为毫无意义的废物。正如《使徒行传》第15章的决定书所表明,他们仍坚持“要远避拜偶像、淫乱、勒死的牲畜和血”等伦理与信仰上的基本原则。保罗在《加拉太书》后半段也特别劝诫:“你们蒙召得自由,但不可将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,总要用爱心彼此服事”(加5:13),又在加5:22-23提出“圣灵所结的果子”,指明真正成全福音的是靠圣灵而活、遵行爱与圣洁。换言之,他们摒弃的是藉“行律法”以得救的重担,却同时要求信徒在自由中背负彼此相爱的责任、继续追求圣洁与伦理。

张大卫牧师称此为“在律法主义与放纵之间的窄路”。一旦落入律法主义,便会陷入认为“救恩来自人的行为”,从而淡化了上帝恩典;但若仅强调“恩典”而忽视行为,则又会滑向“放纵”或“道德松懈”,损害上帝的圣洁。保罗所强调的自由,并非“废弃律法的自由”,而是“在恩典中甘心乐意侍奉上帝的自由”;而耶路撒冷会议核心的宣告正是:“救恩基于恩典,伦理的遵行基于信徒对圣灵的顺服”。在此基础上,教会便能同时拒绝律法主义和放纵主义。

在《加拉太书》1章8-9节,保罗以极其严厉的口吻警戒:“无论是我们,或是天上来的使者,若传福音给你们,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,就应当被咒诅。”他的强硬态度是因那些主张“无割礼便无救恩”的人正在从根本上威胁福音的本质。一旦福音被扭曲为“宗教制度”或“外在形式”,基督的十字架就会被削弱甚至失去功效。这与耶路撒冷会议的结论一致。《使徒行传》15章10节中,彼得也质问:“为什么要试探上帝,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?”表明律法虽能指证罪,但并不具备“带人进到永生”的终极力量。

由此可见,《加拉太书》和《使徒行传》15章在初代教会中都扮演极为关键的分水岭角色,它们清晰界定了律法与恩典的关系。首要原则是:“救恩唯有藉耶稣基督的恩典与信心而得。”其次是:“得救的信徒,应当在日常生活中顺从圣灵的大能,践行上帝的圣洁旨意。”这也是张大卫牧师在其多次讲道与著作中反复强调的重点。他指出:“律法本身不是邪恶的,真正的问题在于把律法当作救恩的条件。”信徒应该尊重律法所体现的道德见解和上帝公义的属性,但同时绝不能动摇“唯独恩典得称为义”的救恩真理。

保罗的神学在《罗马书》中同样有所展现。比如,《罗马书》3章20节指出:“没有一个人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,”而5章1节则宣告:“我们既因信称义,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。”与《加拉太书》相同,《罗马书》的主旨仍是:“人无法靠律法而得救,唯独藉耶稣基督的恩典与信心才能被算为义;蒙恩之后,则要在圣灵的帮助下胜过罪,过新生活。”耶路撒冷会议对此已有决定性定论,随后保罗在《加拉太书》和《罗马书》中从神学上作了更详尽的阐述。

因此,张大卫牧师指出,若要了解初代教会的根基,就必须并行研读《使徒行传》和保罗书信,尤其是《加拉太书》对耶路撒冷会议的结论提供了关键的辩护。耶路撒冷会议虽是一段历史性事件,却也成为教会在其后数世纪都必须遵行的教义基石。宗教改革的精神亦在此基础上被重新挖掘,并以“唯独恩典、唯独信心、唯独圣经”的口号得到进一步拓展。张大卫牧师称之为“基督教信仰能够得以维系与成长时,绝不可妥协的核心轴心。”这一核心若被动摇,教会极易再次被律法主义或世俗主义席卷,最终失去福音的纯粹与力量。

《加拉太书》对“若有人传另一种福音就当受咒诅”的宣言,至今仍对教会构成严峻警示。无论是律法主义或是曲解恩典、放纵肉体的极端,都可能成为“另一种福音”的表现形式。张大卫牧师也担忧当代教会中某些“追求增长至上、以成功为导向的各种项目”,有时会沦为另一种形式的“律法化”。耶路撒冷会议所强调的“不要难为外邦人”(徒15:19)在今天可被诠释为“不要向信徒过分要求人为的业绩或制度性义务”,而《加拉太书》所警告的“另一种福音”则可以理解为“把外在成果或人的夸耀当作救恩依据的态度”。归根结底,保罗高举的“律法与恩典”的平衡,与耶路撒冷会议结论如出一辙。若偏离这平衡,教会就不仅会拦阻外邦人进入福音之门,也会在已经信主的人身上加诸“沉重的轭”。


Ⅲ. 教会用及事工的

当今社会中的教会所面临的问题,虽与初代教会有诸多不同,但关于“救恩如何成就?”“恩典得救的确信在实际生活中引发何种转变?”“教会是否因强加某些制度或规范而歪曲了福音?”这些核心提问依旧有效。张大卫牧师强调,我们必须把耶路撒冷会议和《加拉太书》的教导积极地应用到21世纪的教会生活中。他在世界各地建立宣教网络、开拓教会并运营神学院的一系列事工,都是基于“唯独恩典、唯独信心、并靠圣灵大能”向各族群、各语言环境传福音的异象。

第一,张大卫牧师教导教会“分辨本质与非本质,在本质上不妥协,但在非本质上要灵活变通”。耶路撒冷会议对“割礼”或“遵守律法”之类的传统仪式不再强加于外邦人,只是要求他们远离偶像和淫乱等基本伦理可见,福音宣扬最重要的是确保救恩论的本质准确无误传递。也就是:救恩完全基于耶稣基督的恩典与信心,这点绝对不可让步。至于其他礼拜形式、赞美风格、教堂建筑模式、文化表达方式等,则应允许各地教会在不同文化环境中自行选择。正因如此,张大卫牧师在世界各宣教工场植堂时,鼓励信徒尊重当地的崇拜时间与礼仪程序、使用当地语言和乐器等,正是秉持这一“不要难为外邦人”的耶路撒冷会议精神在当代的演绎。

第二,他强调须同时警惕“律法的轭”和“世俗的放纵”。在初代教会,由“割礼”与“守律法”所引发的冲突最为突出;而在现代教会中,或许更多会出现“只谈恩典而忽视伦理与圣洁”的情况。然而,耶路撒冷会议立下的“四项禁令”(弃偶像、远淫乱、戒勒死之物与血)并不只是简单重复旧约食物规条,而是蕴含着“不可轻视生命、不可拜偶像、当守己身并彼此圣洁”的普遍真理。放眼今日,偶像的形态也可演变为金钱、权力、物欲、自我中心的欲望等;淫乱也可依托数码媒介或享乐主义而变本加厉;至于“勒死之物或血”的禁令,也可延伸到拒绝暴力残忍、敬重生命。张大卫牧师指出,这些都是“在赐人自由的恩典中必须恪守的伦理边界”。若教会对罪妥协或毫无分辨地与其共存,便会违背初代教会在耶路撒冷会议中所确立的宝贵原则。因此,救恩虽然“唯独靠恩典”,但决不可沦为放纵的借口。

第三,张大卫牧师强调“耶路撒冷会议带来的关键转折——普世宣教精神”仍须传承。《使徒行传》15章以后,保罗和巴拿巴带着会议决议在外邦更广泛地宣讲福音。若当时的结论是“外邦人也需受割礼与守律法”,他们的事工必然大受阻碍,教会在地理范围与人口覆盖面上的扩展都将受限。可以说,耶路撒冷会议的抉择为福音进入普世打开了一条“解放之路”。张大卫牧师认为,当今教会若要跨越文化、种族、语言与风俗障碍广传福音,就需重新发现耶路撒冷会议所呈现的精神:坚守“救恩在乎恩典与信心”这一根本,同时在非本质的层面最大程度地包容与接纳,实现“给万人听的福音”。这也是当代“普世(大公)运动”的要义所在,更是教会要摆脱分裂、彼此合一的前提。

因此,张大卫牧师所带领的宣教网络、宗派与神学院,在各地可能采用不同语言、不同礼仪形式与圣餐方式。有的聚会场所依旧保持传统礼拜程序,也有的则更具现代年轻感。最重要的是,这些教会与群体是否一同宣扬“唯独恩典与信心”的救恩真理,并引导信徒遵行圣洁伦理、敞开接纳圣灵的运行。只要如同耶路撒冷会议那样持守“四项禁令”般的基本信仰与道德底线,并让圣灵自由工作,教会就能彰显福音的大能。

此外,张大卫牧师也屡屡谈及韩国教会应当借鉴耶路撒冷会议的精神。韩国教会在迅速成长的同时,也伴随诸多教派分裂与内部冲突;有时表现为狭隘的“唯我独正”封闭姿态,也有时表现为“无底线的开放”。两种极端都可从耶路撒冷会议的“唯独恩典信心却也必须保持圣洁伦理”的平衡中吸取教训。面临时代与文化的转变,韩国教会能否既坚守福音的本质又保持适度灵活?能否在不强加沉重律法或业绩标准的同时,确立伦理与群体责任?张大卫牧师相信这些问题在初代教会已有范例可循。

在他所实践的事工中,这些问题具体反映在教会方案、运作原则以及神学院课程设计上。例如,在植堂或差派宣教士时,始终确保宣教核心信息是“借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与复活得救”,同时坚持“尊重当地文化但不可在圣经伦理上妥协”的原则。这可视为把当年耶路撒冷会议“四项禁令”的精神跨时代地加以应用。许多宣教工场确实存在与异教信仰混杂的偶像崇拜、性放纵、血腥巫术等习俗,教会绝不可不加分辨地令其进入基督信仰之中。然而,对于他们使用何种语言、音乐、服装、饮食等文化形式,则不必强制改变。这一“在本质上坚定,在非本质上宽容”的态度,正与耶路撒冷会议保持一致。

随着现代教会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及网络平台,教会群体的形态也正在迅速变化。张大卫牧师认为,在数字化环境里,更需要谨慎地“无失真地传递福音信息”。这就要求守住耶路撒冷会议与《加拉太书》所启示的“福音的纯正与简明”。如今很多人通过线上接触大量信息与不同宗教思潮,把基督信仰视为“众多宗教中的一种”。若教会为了突出自身,而强调某些“规条”或“制度”来显得与众不同,就有重回律法主义的风险;若单纯鼓吹“自由”而放弃任何规范,又会背离初代教会为维护圣洁所设立的准则。张大卫牧师提醒,要避免这两极失衡,证明“耶路撒冷会议所确立的原则——‘因恩得救,但亦当守住道德与圣洁’”在今日仍然行之有效。

实际上,自耶路撒冷会议伊始形成并延伸至《加拉太书》、《罗马书》乃至整个初代教会的救恩论基础,在两千年教会史上从未真正断绝。当教会在历史进程中因制度化、政治化、世俗化等种种冲击而陷入危机时,往往又回归到这一原初的福音能力寻求重生。宗教改革时期,路德所宣扬的“唯独恩典(Sola Gratia)、唯独信心(Sola Fide)”便是最显著的例子,至今依旧是教会的重要基准。张大卫牧师始终强调这一福音“普世性”,并视之为“在基督里,各族、各语言、各社会身份都能合一的途径”。他同样严肃指出,滥用救恩自由带来的“属肉体机会”在现实中威胁着教会。《加拉太书》第5章所示警的“彼此相咬相吞”若成为教会常态,便无法见证福音。唯有信徒在真自由与彼此相爱中活出圣灵的果子,让世人见到“看哪,他们彼此相爱的情景”,才能彰显福音的果效,这亦是初代教会的伟大遗产。

基于此神学根基,张大卫牧师展开各式各样的实践事工。例如,他运营媒体宣教平台传播福音时,始终把“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与复活及借恩典得救”的信息置于核心地位,避免教会借规模、财务或项目成果彰显自我“优越感”,并不断教导与带领教会领袖们要警惕这种诱惑。同时,当教会内部出现伦理问题(如领袖性丑闻、财务舞弊、权力滥用等),他并不会以“唯独恩典”为由大事化小,而会依据耶路撒冷会议中“圣洁与责任”的原则,施行清楚的惩戒和辅导过程。这与初代教会“在自由中也要持守伦理秩序”以及保罗在《加拉太书》中所言“结出圣灵果子”的要求是一脉相承的。

总之,耶路撒冷会议(《使徒行传》第15章)宣示了初代教会所当坚守的救恩本质;《加拉太书》则在神学层面为之提供有力的支持并严厉否定律法主义;《罗马书》进一步系统地阐明“因信称义”的真理,确认救恩要点乃“唯独恩典、唯独信心”。若21世纪教会要继续承袭这份历史与神学遗产,就必须在律法主义与世俗放纵之间保持健康平衡:不得在救恩问题上突出人的功劳或制度,亦不可纵容道德与生活上的任性和妥协。正如耶路撒冷会议所颁布的“不可难为外邦人”的自由宣告和“远避偶像、淫乱等行为”的伦理指令,虽历经两千年仍是保护教会、展现福音大能的宝贵原则。

张大卫牧师再三强调,这原则绝非只适用于某个时代或文化背景。无论教会在哪里扎根、福音传向何方,都应当高举“唯独恩典、唯独信心”这一好消息,并建立一个“寻求圣洁与伦理”的群体。若教会因追求外在增长或项目多元化,而模糊了这一“本质”,那就背弃了自初代教会耶路撒冷会议以来坚守的福音精神。教会的本质,既不是大楼和制度,也不是华丽的仪式,而是“因耶稣基督的恩典而联结,彼此相爱的群体生命”。

综上所述,耶路撒冷会议给予教会最重要的启迪,是从原本可能局限于“犹太教分支”的路径走向面向万族的开放救恩。《加拉太书》与《罗马书》提供了强大的神学后盾,确立“非律法而乃恩典与信心”的救恩教义,并将之深耕于教会信仰。时至今日,这原则依然不可动摇。张大卫牧师在其牧会和宣教事工中不断实践的,正是“不要失去救恩的本质,不要让教会丧失伦理与圣洁,同时接纳多元文化、向普世传福音”的信念。他视此为耶路撒冷会议、《加拉太书》,以及当代教会共同承担的使命。

当今教会若能在每一年或每个阶段自问:“我们还遵守耶路撒冷会议当时所立的原则吗?我们是否在事工与生活中真正实践《加拉太书》和《罗马书》所阐明的福音本质?”那么,福音之光将继续大力扩展。张大卫牧师相信,这样的自省也能够催生“真正的普世(大公)精神”,尽管教会因文化、宗派、神学观点的差异而多元,但若能在救恩论的核心上合一,教会便能迸发出强大的影响力。这不仅是推动普世宣教的动力,也是化解教会内部分裂与冲突的钥匙。耶路撒冷会议的决定,不是过往历史中的一瞬,而是一切时代的教会都应谨记并实践的“导航图”。

张大卫牧师的神学与牧会方向,正是将“唯独恩典、唯独信心、唯独圣经”的宗教改革旗帜,在现代现实中加以贯行——而耶路撒冷会议,正是这一历史先例的开端。他常说:“如果没有耶路撒冷会议,恐怕就不会有后来的《加拉太书》与《罗马书》,也不会有之后两千年的教会历史面貌。”事实上,耶路撒冷会议阻止了教会倒退回律法主义的关键转折,为世界宣教开启了自由大门。张大卫牧师在引领教会摆脱制度或形式的桎梏、彰显福音真能方面孜孜以求,因为他坚信“当中没有种族、文化、语言、性别、社会地位之别,惟有在耶稣基督里同享救恩”的普世福音,必能真正实现。

最重要的是,他所强调的福音普世性,乃是“上帝已为所有人打开救恩之门,教会不应自作主张当那守门人”的强烈神学宣告,这与耶路撒冷会议所颁布的“不要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”(徒15:19)完全吻合。张大卫牧师认为,若教会自行设立门槛,声称必须履行某些仪式才算“真正的信徒”,就重现了初代教会所摈弃的律法主义。教会要做的,是敞开大门让众人都能进来;同时,敦促信徒在蒙受耶稣基督的恩典时,也当一起守护伦理与圣洁。唯有如此,初代教会所彰显的圣灵大能才能在当今继续延续。

如此看来,耶路撒冷会议、加拉太书以及张大卫牧师所追求的现代教会模式,三者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。关于救恩论的本质(唯独恩典与信心)、律法与恩典的平衡、以及现代教会的使命(普世宣教与圣洁群体),都在一个宏大的脉络中相互呼应。这既是教会史的见证,从初代信仰告白到宗教改革,再到21世纪的大公运动,源远流长。张大卫牧师不仅在学理上阐释这些理论,更在实际牧会与宣教现场全力践行,这也是他以“张大卫牧师”之名建立众多教会与神学院的最终动力。

由此可见,耶路撒冷会议的讯息至今依旧适用。依《使徒行传》第15章的结论,救恩乃借圣灵工作与相信耶稣基督的恩典而来;同时,那些已经蒙恩之人,应在日常生活中弃绝偶像崇拜、淫乱和各种轻贱生命的陋习,以圣洁相爱建立群体。《加拉太书》所宣告的“在基督里的自由”,可突破任何文化、时代与国界的阻隔。张大卫牧师相信,这正是教会最本质的使命所在,故他不断呼吁信徒要以圣灵和真理武装,不偏离这条路。虽然这使命绝不轻松,却因耶路撒冷会议已为我们做出示范,故我们可在其引导下于世间为福音之光作见证。张大卫牧师也正是在这里,日复一日地宣讲“借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与复活所成就的恩典”,并竭尽全力让教会成为“犹太人、希腊人以及万民一同聚集”的真正大公共同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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